信息公告
Notice發布時間:2024-12-24
一、采購內容及相關說明
1.項目編號:202412035。
2.采購內容:
臨江公司更換一臺粉塵儀設備(FWE200DH),更換后根據《HJ75-2017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HJ212-2017污染物在線監控(監測)系統數據傳輸標準》等要求對顆粒物指標進行驗收檢測。
3.本次總金額限價為4.8萬元。
二、供應商要求
1.供應商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有能力提供相應服務。
2.供應商在“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官方網站沒有被列入失信被 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3.供應商不得為杭州市環境集團有限公司不合格供應商或者在黑名單之內;
4.供應商須提供其股東信息及出資比例信息;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報價時間及方式、服務地點
1.報價時間及方式:2024年12月27日10:30前將公司營業執照、報價單及相關證明材料發送至指定郵箱ljgsbjzy@163.com;
四、報價要求
1.本項目報價為一次性報價,含貨款、稅金、運費、服務費等所有費用;
2.報價不得超過限價,超過限價為無效報價;
3.發票必須為增值稅專用發票;
4.合同簽訂后,供應商需繳納合同金額的5%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合同履約結束后30日無息退還。
五、定價原則
本項目采用經評審最低價法。
六、服務要求
1.粉塵儀安裝初調后,連續運行168小時,進行調試檢測72小時,穩定運行168小時,進行技術指標檢測。
2.合同供貨期:自合同簽訂起至完成驗收檢測,提供調試檢測報告和比對檢測報告,編制最終驗收報告并通過專家評審。
3.供應商在接到采購人書面通知后3日內完成檢測,并提供檢測報告。
4.地點為杭州臨江環境能源有限公司(杭州臨江循環經濟產業園內)。
七、付款方式
報告經采購人驗收合格后,采購人收到供應商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采購人在30日內完成支付。
八、聯系人:胡工 聯系電話:0571-81997921(15700099079)
杭州臨江環境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